关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的公告
(2020年第一批)
根据《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出租汽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检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2020年第一批)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