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声传递
浙江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12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疫情期间,我们新增了十几条口罩生产线,包括各种辅助设备在内,投入了500多万元。如今技改补助将要兑现,实在是太好了。”11日,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丽平拿到省经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省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技术改造补助的通知》时,喜出望外。

  “当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口罩等防疫物资缺口很大,为了鼓励有能力的企业积极扩产,承担社会责任,省里及时出台了省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补助政策。”省经信厅投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下发《通知》就是对疫情期间出台的防疫应急技术改造政策的兑现。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补贴?该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列入清单的50家省级防疫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90家省级重点口罩生产(加工)企业和12家省级重点紧缺原材料配套企业中,在3月10日前投入实际生产的设备或生产线,3月20日前投入实际生产;且在政策支持期间承担过政府调拨任务的口罩生产企业,可以享受补助。同时,申报项目还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政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申报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补助力度如何?省财政厅企业处相关负责人解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1月20日至3月10日期间的技术改造投入,省财政将按技术改造投入金额的50%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口罩生产(加工)企业在3月11日至20日期间的技术改造投入,由省财政按投入金额的25%给予补助;已获得国家补助的,不足部分由省与地方按比例予以补足。

  省经信厅投资处相关负责人提醒,今年6月18日前务必将申报文件、汇总表报送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