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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2期)
发布时间:2020-09-28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盐、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4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长兴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南浔姥姥家饭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湖州南浔鑫乐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安吉瑞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四)湖州南浔吉麦隆超市虹阳路加盟店销售的黑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超标

(一)湖州市织里爱饭饭店销售的梭子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二)安吉欣三梧大酒店销售的梭子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吴兴区、南浔区、长兴县、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00928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928

3.食品抽检合格-20200928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00928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928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