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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组织参加行政诉讼再审案件在线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21-11-10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119下午,原告王某某因与市局特种设备行政执法一案,不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初审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案件在线庭询,市局汪建标副局长作为负责人出庭应诉,局法律顾问和执法队胡宇阳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法规处、执法队相关人员参与旁听。

该案的起因是一桩投诉人王某某与浙江三一重工之间特种设备质量纠纷,争议焦点在于投诉人购买的一台价值700多万的流动式起重机械主要部件和型式试验不一致。投诉人以此为由,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依程序受理后,鉴于超大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冲突以及技术规范适用等专业技术上、规定认知上的存在不一致等问题,执法人员多方虚心请教,邀请有关特种设备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对案情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向投诉人出具了客观公正的答复意见。而投诉人因不认可我局答复意见,先后又向省复议局、杭州西湖区法院和杭州中院进行了复议、诉讼。一议二审中,省复议局及一审、二审法院均对我局所作的对投诉人的答复意见予以支持,并驳回其复议和诉讼请求。投诉人不服一审和二审裁判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局、省市场监管局作为被申请人,浙江三一重工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在线接受法庭庭询。

该案案情复杂影响深远,庭询前,汪建标副局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就原告提出的异议做了充分的准备,庭询历时3小时,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该案未当场作出再审决定,待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后,市局将组织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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