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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13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5月13日 A8版)

  四月初,乍暖还寒,李阿姨看着早6时不到就要出门的女儿喊道:“感冒还没好,多穿件衣服!”渐渐跑远的女儿李瑶头也不回地应了句:“知道了!”
  李瑶,一名85后姑娘,大学食品相关专业毕业后进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局工作,被安排在食品安全监管岗位,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在2020年浙江省实施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后,成为南浔区第一批兼职抽检员。这天提早两小时出门就是为了将一个食品抽检不合格报告送给当事人。
  食品抽检关乎风险隐患治理的靶向施策,因此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精准抽检对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现极为重要。而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的消除尤为重要。
  “小李,这么早就来啦?今天又来抽检吗?”在当地练市镇农贸市场边上开着一家副食店的陈大伯放下手里的活儿,笑着迎上去。“陈大伯,今天我和同事来给您送一份上次土豆粉的抽检报告。”说着,李瑶从公文包里拿出了抽检报告:“陈大伯,您看,这里有一个项目,铝含量不合格。”
  听到抽检不合格,陈大伯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他接过抽检报告,焦虑地说:“食品这块儿我平时也很注意,进货只在正规的批发市场进,而且只进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怎么还会抽检不合格呢?不过还好,这批土豆粉都还没卖过!是不是要罚很多钱?我知道《食品安全法》有‘四个最严’!”
  “大伯,您先别着急,今天我们先把报告给您送过来,然后这批剩下的不合格土豆粉我们要暂时扣押。”李瑶一边安抚着一旁神情紧张的张大伯,一边指着货架上同批次土豆粉道:“这个土豆粉是从哪里进来的呀?进货票据有吗?检测报告您有没有跟上家要?”“有的,有的,之前你跟我说过每进一批货都要跟上家要这些材料,所以我都要来保存起来了!”随即,陈大伯从抽屉里拿出了进货台账记录本,记录本上详细记载了土豆粉的进货日期、数量,还附贴了上家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小票和土豆粉的合格证明。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李瑶将调查所获悉的详实情况如实汇总,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并呈送分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对陈大伯作出“没收在售该批次土豆粉并免予处罚”的决定。同时,李瑶将土豆粉抽检不合格的信息移送到了陈大伯进货的批发市场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抽检真正的目的是从抽检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隐患,让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从而真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共治体系,只有这样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才能得到保障。我们基层市场监管人应该是连接这其中的纽带。”终于完成抽检和问题后续处置工作走在回家的路上,时针已指向18时30分,夜幕渐渐降临,李瑶却在心里一直这样默默告诫着自己……

□孙建新 周建莉/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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