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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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307485073G/2022-00007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5 02:04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22年工作思路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市场监管局栏目和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1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123042,传真:0572-21137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以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为目标,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深耕重点领域公开,做实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大探索创新,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我市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不断推进工作落实。根据人员调岗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快捷。截至12月底,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300余条,市局在省级媒体发布原创新闻信息859条、在市级媒体发布原创新闻信息520条,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活动3场。开通运营湖州市场监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微博信息111条,推送微信7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重点落实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制度,由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答复问题。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文书,对工作中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及时发布通报提示整改,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2021年,我局共收到1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书,均依法依规按时按质办结答复申请人,未发生因答复问题而引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败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聚焦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3·15”、食品安全宣传、知识产权宣传、质量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共编发新闻通稿60余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网站运行维护机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新媒体整合发展,湖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坚持每个工作日更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科普知识和权威信息。

(六)监管保障情况。以落实《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为突破口,落实好相关处室的工作职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确保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知晓我局涉及的公开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微信公众号湖州市场监管已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91

行政强制

12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未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在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上下好功夫,确保政务公开更贴近老百姓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