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等12类食品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2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组织抽检保健食品3批次,全部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安吉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胡月龙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德清乾元宗保食品商行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德清乾元阿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长兴张勤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橙子,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湖州凤凰街道徐莲风土特产商行销售的单壳色选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南浔世纪家园超市 销售的绿豆糕(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安吉县国安粮食加工厂销售的大米(晚籼米),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长兴永馨食品商行销售的混合水果干(分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超标
安吉倪宽食品商行销售的芒果干(蜜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
3.食品抽检合格
4.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