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通告》,现将湖州市做好首届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
二、相关要求
1.申报具体要求和材料详见《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通告》(https://www.zj.gov.cn/art/2022/11/23/art_1545696_59940422.html)。
2.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组织好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
三、申报截至时间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将省知识产权奖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于2022年12月10日前提交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吴兴区市场监管局:2568825
南浔区市场监管局:3019821、3019529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8066026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6671237
安吉县市场监管局:5225109
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55090
湖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