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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通告》,现将湖州市做好首届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

二、相关要求

1.申报具体要求和材料详见《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通告》(https://www.zj.gov.cn/art/2022/11/23/art_1545696_59940422.html)。

2.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组织好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

三、申报截至时间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将省知识产权奖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2022年12月10日提交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吴兴区市场监管局:2568825

南浔区市场监管局:3019821、3019529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8066026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6671237

安吉县市场监管局:5225109

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55090

 

                                 湖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