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307485073G/2022-00048 | 成文日期: | 2022-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86号)要求,推动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起草了《湖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指导方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联系人:姚欢,电话:13505821866
2.邮箱:13505821866 @163.com
3.通信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18号,邮编313000。
湖州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
2022年3月20日
湖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指导方案(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指导方案》起草说明
关于《湖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指导方案》
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序号 | 单位 | 具体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 | 原因 |
1 | 市公安局 | 建议部门职责修改为提供防盗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置换底数,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申请的审核,对未按规定备案、注册登记、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协助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 | 是 | |
2 | 市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
3 | 市委政法委 | 无意见 | ||
4 | 市财政局 | 建议部门职责修改为落实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经费保障。 | 是 | |
5 | 市经信局 | 无意见 | ||
6 | 市商务局 | 建议部门职责修改为梳理本地区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清单,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回收不含铅酸蓄电池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配件。协助开展外卖平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排查工作。 | 是 | |
7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
8 | 市银保监局 | 建议修改:“(十)市银保监局:指导行业协会、商业保险公司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 | 是 | |
9 | 市邮政管理局 | 部门职责:负责督促快递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开展快递服务企业非标电动自行车排查工作。 | 是 | 经意见反馈,增加市邮政管理局职责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