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蜂产品等15类食品1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6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污染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陆军锋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长兴中心农贸市场周国平销售的细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长兴胡红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祖云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湖州物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污染物超标
长兴李家巷加明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吴兴区、长兴县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20511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11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11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