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 农产品(安吉白茶鲜叶)购销合同》范本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特色农产品“安吉白茶鲜叶”的购销行为,保护茶农合法权益,在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农产品(安吉白茶鲜叶)购销合同》范本(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 huzsjsh@163.com 2. ajscjgj@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1.湖州市吴兴区青铜路218号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处(邮编:313000)2.湖州市安吉县万华路1号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邮编313300)。请在信函上注明“《农产品(安吉白茶鲜叶)购销合同范本》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农产品(安吉白茶鲜叶)购销合同
提示:种植方应事先就产品种植及收购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向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咨询,并认真分析将来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理性判断,慎重签约。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就安吉白茶鲜叶产品收购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茶叶无公害标准要求,符合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2、外观质量:鲜叶应符合安吉白茶原料标准。
3、鲜叶采摘技术由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把好茶叶采摘关。
第二条、约定标的(品种、等级、数量、保护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种 | 等级 | 单位 | 数量 | 保护价 |
第三条、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交货方式: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或工厂投售点。
2、验收方法:
3、结算方式:鼓励双方使用安吉白茶APP结算也可以采取其它结算方式,合同生效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估总金额的 %,茶季结束时按照实际货款全额付清。
第四条、乙方采下的鲜叶按质论价由甲方收购,双方约定保护价,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茶青采摘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鲜叶出售给其他人(机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如甲方无故拒收乙方鲜叶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如交付的茶叶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茶叶,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交售农产品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6、 。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
收购方(签章): 销售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