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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2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22-06-06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糕点调味品水产制品饮料餐饮食品乳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肉制品16类食品1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19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吉万羽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安吉万羽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吉万羽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王伟销售的细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长兴钟希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长兴钟希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长兴钟希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湖州南浔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麻花(咸味)(糕点),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南浔区、安吉县、长兴县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区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20606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606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606

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20606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606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