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307485073G/2022-00125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市监消〔2022〕197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市局相关处室:
现将《湖州市“消费无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湖州市“消费无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2年-2024年)
为有效落实“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体实践部署要求,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活动进一步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智慧管理”为中心,“分类监管”为抓手,聚焦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着力提升全市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消费无忧”。将湖州建设成为全省消费最放心、最安全的地区之一,整个消费流通领域呈现“消费品质不断改善、消费空间不断拓展、消费服务不断完善”的态势,逐步形成“五个放心”的良好格局。
(一)形成“食品放心”的良好格局。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浙食链”“浙冷链”系统使用,建立全市食品质量检验结果互认机制与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源头治理、全程追溯和数字监管。到2024年底,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形成“质量放心”的良好格局。以质量提升行动为引领,牵头抓好质量提升行动,继续加强重点产品监管,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抽检力度,围绕商品消费中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群众重点关注、消费投诉高发的领域,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检验,查处质量不合格行为,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不断提高商品市场供给质量。到2024年底,主要消费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三)形成“价格放心”的良好格局。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强化“米袋子”“菜篮子”、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价格监督检查,从严查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督促商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四)形成“计量放心”的良好格局。深化开展“放心计量”行动,保障民生消费领域量值准确可靠,为促消费扩内需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支撑。落实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打好强制检定、执法监管及宣传引导组合拳,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的“放心计量”良好环境。2024年底,计量强制检定平台预约检定完成率100%。
(五)形成“维权放心”的良好格局。持续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和媒体“五位一体”宣传教育和维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消费维权合力,推动消费维权源头治理。到2024年底,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放心消费单位提质拓面
在“质量为先”的前提下,加强监管服务,落实评价细则,严格年度考评和考核验收工作。结合省局《分行业放心消费“1+X”评价标准(试行)》文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宽创建行业。到2022年底,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18000家、放心消费商圈30个;到2024年底,实现累计培育建成放心消费单位2.2万家,沿太湖形成“南太湖放心消费带”(建设方案见附件),各个行业放心单位全覆盖。
(二)消费满意指数持续达标
坚持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原则,形成通道便捷、关口前移、多方参与的消费纠纷高效化解格局,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区域内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健全完善消费满意度评价体系,保持消费者满意指数达到0.9以上,全市区域内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
(三)乡村放心消费建设稳步推进
突出“共同富裕”主题,到2022年底,打造12个与宜居宜游相得益彰的精品乡村;2024年底前,60%以上乡镇达到放心村覆盖,60%以上村达到放心店覆盖。通过不断提升乡村全体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
(四)全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加强与发改、商务、文旅等部门联动,结合政府部门重点工作助推放心消费工作开展,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诚信自律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信用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联合消保委开展行政约谈,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主体自律、社会共治的创建新格局。
三、重点举措
(一)聚力开展“八大领 域”重点创建
1.开展放心市场重点创建。持续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行动,围绕“消费环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管理服务放心、诚信经营放心和价格计量放心”五大内容,稳步提升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比例,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均等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农贸市场整体面貌。到2024年底,省放心农贸市场占比达75%以上。
2.开展放心商店重点创建。以消费较为集中的大型商场超市、城市核心商圈、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日常消费品零售市场为重点区域,最大范围内发动区域内广大经营户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并积极申报示范型放心商店,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扩大社会影响面。
3.开展放心餐饮重点创建。聚焦“民生”,着力“规范和提升”,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能力。强化“阳光餐饮街区”建设,全市累计新建18条(个)高品质数字引领“阳光餐饮街区”。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推进学校软硬件双提升,巩固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消“C”成果,实现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全覆盖,对违规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推进校外供餐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全覆盖。
4.开展放心药店重点创建。深化药品零售综合治理,巩固药品零售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药品经营整体水平。针对群众购药高频需求,充分考虑后疫情时代群众就医用药难题,推广“互联网+诊疗+药店”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和医药健康服务。到2025年,全市放心药店建成率100%,民生药事服务站乡镇全覆盖,智慧药房50家以上。
5.开展放心工厂重点创建。以星级评定制度为抓手,优选企业,延伸应用,快速推进放心工厂创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优先将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履行较好的食品生产及消费品生产企业列入放心工厂创建目标,发挥其在放心工厂创建中的典型和引领作用,扩大延伸企业品牌影响力和科技创新意识.
6.开展放心景区重点创建。推动辖区内景区规范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实现3A级以上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加大景区内放心商店培育力度,对条件较好,管理到位的景区纳入放心消费商圈管理。大力倡导价格诚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坚决杜绝恶意涨价和缺斤短两等景区“宰客”行为,全力打造旅游景区放心消费环境。
7.开展放心金融重点创建。根据《关于开展金融助商惠民行动助力“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精神,以金融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单位建设为抓手,营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实现“放心金融”创建工作在全市农信系统各网点全覆盖,金融消费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8.开展放心通信重点创建。加强政企合作,动员移动、联通、电信、华数集团四大通信部门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建设,不断完善通信行业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实现全市通信行业消费服务水平升级。对符合创建条件的代理通信网点应创尽创,消费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消费者投诉处理率保持100%。
(二)深入推进“三个整治”行动
9.推进“双打”整治行动。聚焦“双打”工作,以制假售假问题高发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执法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推进“网剑”整治行动。通过“引导+督促”、“监测+报告”、“巡查+防控”等举措,开展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反复监测、重点监测,加大网络交易违法线索搜索力度。以数字化监管为牵引,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监管、民生领域、重要时段开展各类网络交易商品监测,不断加强平台治理。
11.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根据《放心消费建设常态化督查方案》,结合“三服务”、“后评价”等年度工作,建立常态化消费环境整治机制。积极借力食安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联合条线开展检查,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
(三)积极探索“两个星级”评定工作
12.探索“放心单位”星级评定工作。依托“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对放心消费单位进行星级评定,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亮证经营、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等经营行为。
13.探索“消费维权联络站”星级评定工作。探索出台《消费维权联络站星级评定标准》,对联络点从硬件建设、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特色亮点等方面开展星级评定,进一步推进基层维权网络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原有“放心消费在湖州”行动领导小组为框架,强化整体部署,多部门、多行业联合提升消费环境,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将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等。
(二)强化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推广“放心消费大声说”活动,对社会反响好、消费者满意度高的示范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策划开展消费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社会各方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满意消费一体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智慧监管。坚持以数字化手段抓放心消费建设,熟练掌握数字化创建手段,通过“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破五多”管理平台加强动态培育监管和动态分析研判。运用浙企链、浙食链、质量在线等在线监测功能,实现监管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
附件:“南太湖放心消费带”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
“南太湖放心消费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部署要求,以“南太湖放心消费带”(下称消费带)为载体,以商圈为点位带动周边片区开展放心消费建设,持续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营造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打响“放心消费在湖州”品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主线,不断健全完善促进满意消费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消费带地区消费市场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南太湖消费带”地区以点带面实现“消费品质不断改善、消费空间不断拓展、消费服务不断完善”。
——放心消费工作全面铺开。坚持质量为先、量质并举,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质量,全面发动、点面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消费带内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乡村消费环境持续推进。突出“乡村放心消费”和“共富”主题,在消费带内打造一批与宜居宜游相得益彰的放心消费美丽乡村,不断提升乡村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纠纷化解渠道不断畅通。坚持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原则,消费带内形成通道便捷、关口前移、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消费纠纷高效化解格局,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消费带区域内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
三、区域布局
南太湖放心消费带包括湖州市一县三区行政辖区,即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北接长兴水口村,东至南浔古镇,涵盖沿路各大商圈及景区,呈带状分布,精选龙之梦、黄金湖岸、中心城区商圈、织里镇、南浔古镇等片区,具体点位如下:
长兴县:太湖古镇、龙之梦景区、东鱼坊历史文化街区、八都岕景区。
南太湖新区:渔人码头、月亮广场、太湖左岸、奥特莱斯、湖州影视城。
吴兴区:银泰城、浙北购物中心、爱山广场、状元街、小西街、万达广场、织里镇吾悦广场。
南浔区:玖象建材市场、南浔国际建材城、居然之家、南浔古镇、善琏湖笔小镇、石淙花海、荻港古村落。
四、工作措施
(一)以商圈点位带动区域建设
1.高质量开展商圈、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景区等经济集中区域的放心消费建设,结合各项宣传活动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经营主体建设积极性。
(二)探索机制加强商家自律
2.探索、推动建立“南太湖放心消费带”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规范会员行为,形成质量有保障、服务有品质的市场主体。
3.探索建立“‘南太湖放心消费带’实体店先行赔付联盟”机制。以行业协会为引领,引导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及先行赔付。探索设立多方监督的先行赔付账户及相应管理制度,在联盟管理方确认属于可退赔范围的,由先行赔付账户先行退赔,之后其产生的费用再由相关企业承担。
4.建立“南太湖放心消费带”缺陷产品联合召回制度。不断完善产品召回管理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南太湖放心消费带”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结果互通,加大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和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三)联合管理提高处置效率
5.落实联合行政约谈制度,对“南太湖放心消费带”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主体及行业进行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对重大消费事件开展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逐步破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
6.推进“南太湖放心消费带”消费维权一体化改革,实现数据共享和应用。建立区县间联席会议和协作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动态分析区域内消费投诉集中热点,对共性问题研究寻求应对措施,适时联合发布“南太湖放心消费带”消费热点难点信息,联手降低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
7.加强“南太湖放心消费带”消费投诉信息共享和公示力度,推动将各地投诉举报信息统一公示,强化区域汇聚作用,有效发挥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倒逼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使消费者有获得、经营者有触动、全社会有影响。
(四)文化孕毓放心消费内涵
8.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气氛。建立统一的宣传口号、标识、LOGO以及整体视觉解决方案。并结合区域实地场景进行有机结合,形成区域特色。
9.由消保委牵头开展“伴手礼”活动。针对“南太湖放心消费带”消费热点领域,联合开展消费体验、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积极引导旅游购物商店销售本地特色产品和设立“南太湖放心消费带”特色产品专柜。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