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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23-05-30 15:54:26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类、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料、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0类食品2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85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长兴老鲁粽子店销售的青团(红豆沙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长兴老鲁粽子店销售的青团(黑芝麻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凤凰街道吴金林水产品店销售的牛蛙(活体),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仙潭市场郭新泉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阜溪街道李巨平粮油店销售的孜然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长兴水木花都农贸市场朱有琪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长兴小魏水果商行销售的苹果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南浔双林惠瑞副食店销售的孜然粒,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双林中心农贸市场张兴民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南浔菱湖阿秀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南浔菱湖川玲食品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长兴县、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530

3.食品抽检合格-20230530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530

3.食品抽检合格-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