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水果制品、饮料、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等17类食品1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74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湖州凤凰街道姚战英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糖醋蒜,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南浔潘凤娜豆制品店销售的建发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安吉王干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长桥农贸市场祝文忠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德清乾元沈平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安吉县、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906
3.食品抽检合格-20230906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