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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4-02-29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13类食品1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86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非法添加物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南浔天天鲜生面店销售的切片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南浔鲜而惠生鲜超市销售的年糕片(米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南浔易家福生鲜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梅溪综合市场林亚平销售的洋鸡蛋(棕),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梅溪综合市场郭翠娥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湖州郑世勇食品超市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湖州康山街道方佳果品商行销售的海南芝麻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湖州康山街道张显保水果店销售的金秋砂糖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违规使用非法添加物

梅溪综合市场汤加前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安吉县、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229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229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229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