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监督抽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4-03-21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字体:【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饼干糖果制品19类食品2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88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浙江安心吉鲜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南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浙江安心吉野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南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武康街道老魏调料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德清武康谢文华调料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德清武康秀平副食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南浔易家福生鲜超市销售的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州南浔和孚中心农贸市场张小英销售的小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湖州织里徐建通副食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长兴黄加文淡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长兴汪跃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长兴任健康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

(一)湖州南林综合农贸市场陈敬连销售的标称山东齐汇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齐汇未来星烤肉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德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鸿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湖州仁皇山街道圣邦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根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醋蚕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321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321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1.不合格项目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321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