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307485073G/2025-00011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市监特〔2025〕22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知识产权局) |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电梯维保分会,各电梯维保单位:
为全面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提升,提高电梯运行可靠性与稳定性,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无忧乘梯安民行动”等重点工作,按照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市监〔2024〕4号)文件部署要求,依据《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T 728-2016)和《湖州市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评定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以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检验评价、投诉处置、行业自律、电梯故障率、救援及时率等客观数据为主要记分方式,由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评定,市特检院、96333指挥中心、市电梯协会维保分会协助评定,在结合市检察院规范电梯维保作业公益诉讼专案线索基础上,对全市93家电梯维保单位(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维保点)的电梯维保质量进行了综合量化记分评定。现将综合量化记分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量化记分评定结果
(一)法人单位(61家)
1.巨龙电梯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合计得分280分及以上,评定为A类。
2.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合计得分大于等于260分且小于280分,评定为B类。
3.德清县欣圆电梯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合计得分大于等于240分且小于260分,评定为C类。
4.浙江超盛电梯有限公司合计得分240分以下,评定为D类。
(二)分支机构(19家)
1.嘉兴市奥通电梯有限公司合计得分280分及以上,评定为A类。
2.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合计得分大于等于260分且小于280分,评定为B类。
3.上海捷菱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合计得分大于等于240分且小于260分,评定为C类。
4.溧阳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合计得分240分以下,评定为D类。
(三)维保点(13家)
1.宁波沃迅电梯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合计得分大于等于260分且小于280分,评定为B类。
2.嘉兴市东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合计得分大于等于240分且小于260分,评定为C类。
3.金华金肯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合计得分240分以下,评定为D类。
二、下一步分类监管措施
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要根据分类评定结果,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采取以下分类监管措施。
(一)跟踪督促整改
1.A类维保单位,持续提升维保质量,再接再厉;
2.B类维保单位,做好自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3.对C类维保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书面上报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组织复查;
4.对D类维保单位,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要对D类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全面整顿,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顿,并书面上报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由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组织复查确认,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施挂牌督察、列入“黑名单”对外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依法行政处罚
对D类维保单位,各区(县)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应根据违法事实或整改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如符合吊销或注销条件,上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或注销其许可证。
(三)实施重点监察
将D类维保单位,列为重点监察和监控对象,加强后续监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市局将加大对被划分为D类维保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力度。
(四)注重结果应用
将电梯维保单位分类评价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招投标、信贷等挂钩,把电梯维保单位分类监管融入政府安全生产大平台和社会共治大格局。
附件:2024年度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评定结果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抄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印发
湖市监特〔2025〕22号附件:2024年度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