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307485073G/2025-00018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市监计评〔2025〕46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知识产权局) |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公安局(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检察院,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全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一并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治理行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全市各级相关部门持续组织开展车检机构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车检机构替检代检、减少检验项目、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效果导向,聚焦乱象顽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久久为功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重点关键,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车检机构综合整治重点和举措,全面加强机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格闭环处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全力开展综合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车检机构合规指导,多管齐下督促防范化解违法违规风险。在监管执法中要有效识别车检机构存在问题,督促规范检验检测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近两年违法违规行为频次高、投诉举报次数多等重点风险对象,通过行政约谈、明查暗访、跨区执法、交叉检查、提级办案等方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有力有效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市级各部门参照省级协调机制建立了“湖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和定期会商,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方式,实现联防、联查、联打、联治,持续保持强监管严整治高压态势。
三、坚持多措并举,营造健康有序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理行动宣传报道,加大车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失信曝光力度,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高综合治理行动影响力和震慑力。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回应消费投诉和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综合治理氛围。
各地各部门及时分析评估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梳理行动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工作机制、配套的制度体系等,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汇总典型案件查办情况,形成长效机制。6月底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检察院将相关工作总结同步报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1.湖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市监评〔2025〕2号)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日
附件1
湖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
为扎实推进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检察院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
一、工作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检察院定期组织召开市级调度会议,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讨论解决疑难问题。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帮扶;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案件,组织联合工作组开展现场督办,完善部门协同机制。
二、人员组成
(一)市级协调机制负责人
汪建标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永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闵肖立 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队长
龚辛陶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甲准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二)市级协调机制成员
1.市市场监管局
沈丽敏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处长
杨琳杰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沈 奕 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处长
卢 平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局长
蒲玉合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2.市公安局
成 锴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王 晨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陆桂龙 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赵 辉 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于旭慧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
3.市生态环境局
莫生强 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与监测信息化处处长
钱明忠 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姬胜军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
费 勇 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刘莉新 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执法科科长
4.市交通运输局
章 睿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机动车服务科科长
郑 亮 市交通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科科长
5.市检察院
陆峰美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彭文娜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印发
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