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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307485073G/2025-00018 成文日期:   2025-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市监计评〔2025〕46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知识产权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17: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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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公安局(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检察院,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全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一并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治理行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全市各级相关部门持续组织开展车检机构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车检机构替检代检、减少检验项目、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效果导向,聚焦乱象顽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久久为功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重点关键,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车检机构综合整治重点和举措,全面加强机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格闭环处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全力开展综合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车检机构合规指导,多管齐下督促防范化解违法违规风险。在监管执法中要有效识别车检机构存在问题,督促规范检验检测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近两年违法违规行为频次高、投诉举报次数多等重点风险对象,通过行政约谈、明查暗访、跨区执法、交叉检查、提级办案等方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有力有效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市级各部门参照省级协调机制建立了湖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和定期会商,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方式,实现联防、联查、联打、联治,持续保持强监管严整治高压态势。

三、坚持多措并举,营造健康有序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理行动宣传报道,加大车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失信曝光力度,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高综合治理行动影响力和震慑力。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回应消费投诉和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综合治理氛围。

各地各部门及时分析评估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梳理行动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工作机制、配套的制度体系等,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汇总典型案件查办情况,形成长效机制。6月底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检察院将相关工作总结同步报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1.湖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市监评〔20252号)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41

 

 

附件1

 

湖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协调机制

 

为扎实推进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检察院建立级工作协调机制。

一、工作职责

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检察院定期组织召开级调度会议,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讨论解决疑难问题。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帮扶;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案件,组织联合工作组开展现场督办,完善部门协同机制。

二、人员组成

(一)级协调机制负责人

汪建标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永杰  公安党委委员、副局长

闵肖立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队长

龚辛陶  交通运输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甲准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二)级协调机制成员

1.市场监管局

沈丽敏  市市场监管局计量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处长

杨琳杰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处长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局长

蒲玉合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

2.公安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陆桂龙  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于旭慧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

3.生态环境

莫生强  生态环境局辐射与监测信息化处处长

钱明忠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姬胜军  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处处长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刘莉新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执法科科长

4.交通运输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机动车服务科科长

    市交通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科科长

5.检察院

陆峰美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彭文娜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41日印发



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检验检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