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守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长兴县局结合本地农村市场分布特点和监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已累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71家次,查办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0起,共罚没款4.16万元,移送公安1起。
一是聚焦工作部署促落实,不断提升工作统筹推进效能。联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等共7部门,出台《长兴县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1+N专项攻坚机制,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问题,每月反馈行动进展,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目前,已召开7部门联合工作推进会3次,开展联合检查任务5项,检查经营主体420家,发现问题65个并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聚焦风险防控严执法,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山寨”及过期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违法宣称功能食品等行为。注重多部门协调联动,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精准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抽检35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上报典型案例1起,取缔无证生产经营3家。
三是聚焦法规宣传重引导,不断提升社会食安共治水平。积极联合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同步积极探索政企联动模式,畅通举报渠道,提升打假治劣精准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手册等多渠道,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科学维权方法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文章15篇,累计接收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相关投诉736件,均已闭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