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2类食品2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6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污染物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超标
安吉县溪龙乡黄杜村贤家山茶厂生产并销售的贤家山牌安吉白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标称南县邹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吉天子湖胜子副食品店销售的泡豇豆,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长兴初味超市(个人独资)销售的金丝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兴好仕多超市销售的腊肠,诱惑红、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吉小赵干货店销售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安吉县高禹镇志秀副食品配送服务部销售的金丝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湖州康山街道万鲜佳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湖州叁陆玖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 德清县新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龙瓜(酱腌菜),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超标
安吉营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50527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527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527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