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20类食品2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70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污染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长兴淼果荟水果店销售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安吉小赵干货店销售的腌豇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吴兴沈鲜生食品商行销售的无核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长兴雉城小史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长兴慧琴烟酒商行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安吉县孝丰中心农贸市场卜香珍销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吉县孝丰中心农贸市场张永平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吴兴沈鲜生食品商行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湖州汇海一洲超市有限公司世纪广场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污染物超标
湖州杨家埠镇正新酒坊销售的稻谷烧(白酒),氰化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太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50512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512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512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