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5类食品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3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长兴凤妹副食店销售的虾米,柠檬黄和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兴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50520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520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520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