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9类食品2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6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德清县新市镇刘敏百货商场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吴兴织里杨秀兰水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吴兴织里陶仁伟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潘荣方摊位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长兴一亩良田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湖州织里王新兵粮油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湖州织里于记炒货店销售的蜜枣(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安吉递铺志远干货店销售的辣椒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长兴雉城佘记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长兴县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60420.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60420.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60420.xls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