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等19类食品2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9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长兴阿明烧酒坊销售的包谷酒(白酒),纽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梁青文摊位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长兴李家巷建兵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兴程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甘薯,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浔练市根法水产品商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南浔区、长兴县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60729.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60729.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60729.xls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