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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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307485073G/2026-1010285212 成文日期:   2026-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市场监管局栏目和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1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12312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市场监管核心职能,以深化信息公开、完善平台建设、落实问题整改为抓手,持续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效,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构建党委统筹、处室联动、办公室专责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会,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审查校对制度,保障公开信息的合规性与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400余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原创新闻信息164条(省级媒体录用57条),市级媒体发布原创新闻信息221条。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4场,运营湖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498条、短视频46条,并优化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停更注销微博官方账号。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及责任主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制度,由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答复问题。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办结台账,明确办理时限2025年,我局共接收3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3起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存在1起因答复时限超出规定要求被纠错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聚焦社会关切,及时主动公开重大政策措施、民生保障举措等关键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实用、精准、可及。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市级地方标准发布等重点专题活动,共编发新闻通稿50余篇,全方位传递市场监管工作动态。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在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信息2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平台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网站后台整体迁移工作,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整合,提升公众查阅体验。开展常态化平台运维,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信息自查自纠,重点清理过期失效信息,整改错别字、错链、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六)监管保障情况。持续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职责。同时,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7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46

行政强制

4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相关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质效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不足,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未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三是业务融合程度不够紧密,政务公开与市场监管核心业务的结合点挖掘不深,网站错别字、引用规范表述不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公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