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国家药监局就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监管的工作要求,安吉县局科所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夯实细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药品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法律培训,落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科室牵头对213家零售药店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细化解读《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并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解答。基层所开展突击检查,提前汇总检查事项,罗列检查技巧,重点检查购销渠道、储存养护、药学服务和配送追溯等环节,确保零售药品来源合法、销售合规、用药指导到位、去向可追溯,经营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巡查零售药店30家次,整改拆零专区设置不规范、用药指导不完善等问题5处。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明确规范拆零销售要求。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集中对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拆零工作。要求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区域,分包装标识应当注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药品零售企业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做好用药指导等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借“拆零”变相哄抬价格。在当前药品供应关键期,一方面通过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消费警示、舆情监测等措施,指导群众树立合理用药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避免盲目囤药造成的不合理用药风险和药品浪费,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零售药店切实配合政府做好“拆零销售”工作,保障常用药品正常供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销售药品及拆零药品不得违规变相涨价销售,不得借机哄抬物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通过发放宣传单、在企业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已发放传单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