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307485073G/2023-00017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南太湖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推进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决定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3月10日(周五)下午14:00。
会议地点:市局3楼1号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职级干部;市局各处(室、局)、执法队全体在编人员;南太湖新区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
三、会议议程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
(二)签订责任书;
(三)部分处室(单位)及干部代表表态发言;
(四)局党委书记、局长娄显杰总结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市场监管建设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五)市纪委市监委领导讲话;
(六)观看警示教育片。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处室(单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3月8日(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浙政钉报机关党委王硕(662033)。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按程序请假报备。
(二)请相关处室(单位)及年轻干部做好发言准备(具体发言对象另行通知),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请与会人员统一着市场监管常服(领带),无制服同志着正装,提前15分钟入场。严肃会场纪律,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遇重大会议或工作冲突的,会议时间另行调整。
附件:会议回执
机关党委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