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吴兴区八里店所持续开展电动车安全检查,严把电动车安全关、质量关,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火墙”。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开展联合检查6次,对发现销售的电动车与出厂合格证不一致执法抽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起。
一是摸清底数,聚焦“三张清单”。结合前期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的摸排情况,开展电动车经营商家常态化巡检工作。重点聚焦流通领域经营主体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标配销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统一产品与质量合格证信息等内容,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宣传,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上门服务、微信通知、电话一对一联系等方式,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销售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向销售企业负责人发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安全使用提示》《电动自行车“十个严禁”安全使用告知书》,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承诺书》。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严格执法,强化“以案促改”。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产品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按要求协助企业分析原因,给出整改建议。对于已整改的企业,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回访工作,确保企业长效化落实整改成果,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检查常态化,确保辖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