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食糖、水产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蜂产品等20类食品1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17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污染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安吉报福巧秀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南通嘉海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
长兴吕山广客荣超市销售的标称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花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长兴壹分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味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豆角(酱腌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味翔食品有限公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复检结果不合格。
四、污染物超标
吴兴海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福州果之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话梅粒,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州果之先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复检结果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41023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023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023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