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兴县局始终把加强基层所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出台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实现基层所制度运行规范化、效能提升常态化。
一是聚焦资源整合,努力实现基层所“力量强”。建立局领导联系所“四个一”制度,即每位局领导每月赴基层所调研推进工作、全年全覆盖赴各基层所调研推进工作、每年就分管工作对各基层所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每年就分管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全面提升基层所工作能力和水平。落实“所长负责制、所员聘任制”,深挖干部工作潜能。坚持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所锻炼,全面强化基层所年轻力量配比。目前,基层所30周岁以下所长2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达40.65%。
二是聚焦能力提升,努力实现基层所“业务精”。持续深入开展“全员学习·提能强基”活动,将执法办案、食品抽样、餐饮监管、舆情应对等重点课程纳入基层所干部的必修内容,全面提升基层所干部的专业技能。强化基层执法办案力量培养,持续深化老同志“传帮带”、师徒结对等载体,通过“市监大讲堂”“菜单式选课”“执法办案力量提升行动”等以学促练、以练促用,优化提升干部执法办案能力。截至目前,基层所干部参与集中培训达890人次。
三是聚焦机制优化,努力实现基层所“运行顺”。全面推行基层所“1+3”工作模型,精准协调基础监管、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实现基层所工作全面、系统、整体。依监管类、执法类、服务类建立健全《科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所协同机制,推动科室工作下沉、力量下沉、业务下沉,形成工作合力。以目标考核、星级所评定等考核机制为抓手,全面激发基层争先创优,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目前已成功创建四星所2家,三星所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