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等17类食品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87批次、不合格1批次。组织抽检保健食品14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吴兴织里民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萧山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吴兴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41108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108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108
4.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41108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