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叉车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叉车使用单位“两员”配备率持续保持100%、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率100%,今年来,长兴县吕山所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叉车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加强监察执法力度,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两员”配备,确保叉车使用单位“两员”配备率持续保持100%,叉车实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自查自纠,督促并全流程指导叉车使用单位结合新修订的《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清单》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叉车风险管控清单,健全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行政监察执法。充分利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组织开展叉车“扫盲纳管”专项监督检查,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常态化落实叉车高风险隐患核销验收机制,加大叉车使用监察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开展叉车使用安全培训,压实“两员”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监督能力,有效提升公众防范水平。
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企业20家,检查设备36台,发现隐患6项,消除隐患6项,立案1起,处罚0.1万元,新办叉车使用登记2件,新增叉车作业人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