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豆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糖、饼干、水产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等22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36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超标、违规使用非法添加物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德清县钟管镇洪毛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湖州龙溪街道陈新玉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长兴淑淑食品商行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长兴和平水勤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德清县新市镇家树豆制品摊销售的洛舍豆腐干,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德清县禹越镇裕客隆超市销售的黄冰糖,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德清县新安镇小秋百货超市销售的香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长兴陈杨豆腐摊销售的千张皮(豆制品),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德清乾元仙姐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洛舍香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德清乾元丽琴豆制品店销售的洛舍豆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长桥农贸市场章孝勤销售的洛舍豆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污染物超标
德清县新市镇郑庆酱菜摊销售的糖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违规使用非法添加物
湖州凤凰街道姚美丽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41203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203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203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