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307485073G/2024-00130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市监同〔2024〕215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县局(分局)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公示148家企业为2024年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新申报61家,续报87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szxt.zjamr.zj.gov.cn/)。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各地发现公示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情形的,及时上报。
附件:2024年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湖市监同〔2024〕215号附件:2024年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