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县鄣吴所联合乡镇安监、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陪同人大代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联合检查,聚焦销售端开展“三查三看”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查经营资质,看主体合法性。重点检查营业执照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严审许可范围,仔细核对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确认其明确包含“电动自行车销售”项目,对同时经营维修业务的,额外检查是否具备相应维修资质备案;确认执照登记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是否一致,警惕“挂靠经营”或“异地经营”等规避监管行为;核实人员资质,检查直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查车辆状况,看产品合规性。杜绝非法改装源头,重点检查店内待售车辆及库存车辆, 查验是否有解码装置或技术手段解除原厂25km/h限速,检查电池与电压是否违规更换大功率电池或提升电池电压(如超过48V),电池仓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痕迹(如焊接扩大);查验认证标识, 确认车辆本体是否具有清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核对车辆合格证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
三是查制度落实,看管理规范性。检查台账记录完整性,查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详细台账,记录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3C证书、进货时间、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包括购买者信息,鼓励实名登记);查验“两员”责任落地, 确认是否按规定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是否清晰公示;监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执行情况,每日是否由质量安全员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质量安全总监或负责人是否每周组织隐患排查并记录问题及整改情况,检查负责人是否每月召开会议,总结风险、评估制度有效性、部署下月工作并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