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调味品等17类食品1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5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安吉孝丰月锋副食品商行销售的辣椒面,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标称绍兴市酒乡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州龙溪街道惠购副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五年陈酿特制花雕酒(黄酒),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安吉县、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项目说明-20250617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617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617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